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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手续


 

一、办理依据

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一)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1、取得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二级资质(含临时二级)3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或取得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届满2年,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2、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3、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登录云顶集团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4、注册消防工程师12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8人;

5、申请之日前3年内从事过至少十项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

6、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法人资格,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2、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登录云顶集团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注册消防工程师8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4人;

4、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1、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含临时二级)3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或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届满2年,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2、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3、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登录云顶集团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人;

5、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2015年后改称“消防设施操作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6、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7、申请之日前3年内从事过至少20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2、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登录云顶集团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3、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4、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2015年后改称“消防设施操作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

2、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灭火器维修登录云顶集团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5人以上;

5、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两项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条件

1、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2、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不少于拟同时取得的各单项资质条件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之和的80%,且不得低于任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

3、拟同时取得的各单项资质的其他条件。

(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期申请的条件

1、符合申请续期资质的条件;

2、申请续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不超过2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资质申请提供的材料: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系统内填写并打印);

2、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二级资质)、劳动合同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聘任书或任命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2)注册消防工程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相关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劳动手册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3)从业人员名录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二级资质)、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国际云顶yd4008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资格证书号等个人信息。

5、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他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协议复印件。

2)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6、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

(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的机构)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专业维修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为确保维修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

7、(申请一级资质的机构)二级资质证书(含临时二级)或临时一级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以及申请之日前3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所列项目须已完成且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及相应项目合同书、技术服务报告复印件。合同书或技术服务报告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起止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另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的机构)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证明材料,其中包括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开展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及实施能力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并由申请单位盖章。

9、(申请资质转换或资质升级的机构)通过资质申请许可后,在领取新资质证书时,交回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并予以注销。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资质证书变更、补发申请材料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变更/补发申请表(系统内填写并打印);

2、与变更/ 补发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说明: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变更的,提交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章程复印件。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地址变更的,提交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场所权属证明(按资质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交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申请补发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补发申请情况说明。

(三)资质证书续期申请材料(下列具体材料要求说明参照资质申请相关内容)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续期申请表(系统内填写并打印);

2、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

5、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二级资质)、劳动合同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复印件;

6、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7、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8、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国际云顶yd4008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非法定代表人至现场办理申请的,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打印、复印或者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成册。全部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事项和制作时间。资质申请中的“申请材料”第4款从业人员材料、第6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第7款技术服务项目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现场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应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内上传的相应材料一致。项目合同书、技术服务报告等可在系统内上传关键页

四、办结时间

资质申请审批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消防安全评估一级资质复核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资质证书变更、补发申请审查期限为5个工作日。

资质证书续期复审期限为20个工作日(实地核查时间不计算在复审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六、监督电话(或投诉电话)

021-52725119

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www.shhxf119.com

 

上海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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