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8]4号)。
2、《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沪社审改[2018]1号)。
二、技术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取得设计方案审批决定后,如存在对消防设计无法把握时,可以登陆“联审平台”,在“技术咨询”专栏,填写技术咨询申请,上传相应图纸资料(消防扩初阶段设计图纸),选择工程所辖消防支队,提交消防技术咨询事项(申请应明确消防技术咨询的内容)。
三、办事咨询服务
1、网上咨询
建设单位对管理流程不清或者其他技术咨询以外的问题时,可以登陆“联审平台”,在“办事咨询”专栏,填写办事咨询申请,选择工程所辖消防支队,提交办事咨询事项。
2、窗口咨询
建设单位到工程所辖消防支队窗口申请办事咨询。
四、咨询时限
1、技术咨询服务
需出具正式意见的技术咨询服务时限,“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原则上从接受之日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2、办事咨询服务
常规办事咨询服务时限,原则上从接受之日不超过3个工作日。
备注:1、工业项目
(1)经产业准入审核认定后,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要求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的项目;
(2)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以及审查配套的附属建筑(宿舍、办公、研发等除外)。
2、小型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房屋建设工程。
3、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是指除工业项目和小型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投资项目。
五、收费标准
办理咨询业务不收费
六、监督电话(或投诉电话)
021-52725119
上海市消防局